一、项目编号:JSZC-320115-JZCG-G2025-0082
二、项目名称:江宁区东山小学专用室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蓝舰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1009号创业大厦3层L3620(江宁高新园)
被投诉人1:南京市江宁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新北路16号
被投诉人2: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市民中心A区3楼
相关供应商:江苏大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解放东路2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在知悉证书被暂停和被撤销状态下的情况下并未在标书响应中如实披露,存在主观意愿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得分,影响评标公平公正。
投诉请求:1.取消江苏大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中标资格;
2.从合格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的中标单位。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驳回其他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