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苏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江宁区消防车辆装备提档升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15-JZCG-G2025-0092,以下简称“该项目”)包1的投诉及其所附材料,我局于2026年1月9日收悉。
经审查,你公司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我局依法于2026年1月14日通过邮寄方式(EMS)向你公司发出《关于限期补正政府采购投诉材料一次性告知函》,要求你公司自收到告知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告知函载明的补正事项和期限进行补正。截止至补正期满,我局未收到你公司的补正材料。现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