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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宁新区管财诉决〔2025〕9号

发布时间:2025-12-29

项目名称:江北新区2025年金中江北等8校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半缘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22-1304

被投诉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

地址:南京市天浦路1

 

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不认可代理机构关于本项目的质疑回复:“本项目采购文件未设置针对供应商经营范围的资格条件,也未设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南京半缘君公司质疑事项为,采购项目清单中第115项(消毒柜)、第125 项(电子血压计)、第122项(紫外线治疗灯)、第123项(紫外线消毒灯)、124项(电子测温枪)属于一类、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中标公司(蓝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器械的经营许可,也不具备生产医疗器械的资格。

 

处理依据和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本次投诉,对投诉人的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