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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118-SHGK-G2025-0081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高淳人民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301室

法定代表人:丁建伟

被投诉人1:南京市高淳人民医院

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茅山路53号

法定代表人:高玉华

被投诉人2: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高科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110室

法定代表人:夏天荣

相关供应商:南京健利源生物特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口经济开发区百合路121号-357

法定代表人:王斌

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南京市高淳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高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南京市高淳人民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18-SHGK-G2025-0081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本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四、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设置不具备代表性。对中小企业产品有歧视性。2、招标文件具有不可竞争性,与国家政策不符。3、采购需求指向特定品牌,影响公平竞争,不合理。4、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将磁体长度150cm(▲2.5)作为重要参数具备排他性和歧视性,对同级别同档次的其他品牌构成歧视性条款,且设定缺乏科学依据和法律依据,影响公平竞争。5、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将液氦容积1350L(▲2.7)作为重要参数,实质是维护传统液氦技术路径,与行业技术革新、环保政策及降本增效需求严重冲突,且设定缺乏科学依据和法律依据,影响公平竞争。6、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将射频发射功率18kw(★4.2)作为实质性参数,涉嫌存在技术排他性、临床合理性不足、标准合规性缺失等问题,设置不合理。7、本次中标结果为联影品牌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疑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投诉请求

1、终止项目进度,重新制定参数、重新招标。2、更换评委,按照招标文件客观评审。3、重新审查中标单位得分详情,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相关人员。4、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查审查,修改有倾向性的技术参数,使中小企业产品可以公平竞争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投诉请求。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市高淳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