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15-NJRC-G2025-0020
二、项目名称:谷里街道集镇新增6000吨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明章(江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大桥北路48号华东茂C3幢-1幢721室
被投诉人1: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牛首大道69号
被投诉人2:南京润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中科路7号6幢408B(江宁开发区)
相关供应商:江苏泓铭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高路19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采购人未设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采购程序违法;
2.中标人提供虚假从业人数信息,中标无效;
3.中标人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履约能力。
投诉请求:1.确认被投诉人未设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行为违法,案涉采购程序无效;
2.确认江苏泓铭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因提供虚假材料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其中标结果无效;
3.责令被投诉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