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G2025-0175
二、项目名称: 建邺区致远初级中学等多校教学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淮安区奥立教学用品店(个体工商户)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工业园区施宝路1572号
被投诉人1: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
被投诉人2: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相关供应商:南京顺达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前元路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列示的部分产品制造商未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资格,属于虚假响应。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市建邺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