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G2025-0126
二、项目名称:南京技师学院物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金百丰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胜科国际永续中心511室
被投诉人1:南京技师学院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
被投诉人2: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相关供应商:南京成业家园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秦虹南路150号-10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认为:1. 通过综合对比中标供应商南京成业家园物业有限公司在网上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数据得知,其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数据出现了25年与24年雷同、25年之间的数据不相同的情况,认定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失真,有伪造数据的嫌疑。2. 根据项目招标文件内评分标准内容所示,业绩方面,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的类似物业项目(非住宅项目,服务内容不少于公寓管理、保洁、绿化养护的任意一项,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业绩,并提供业务单位出具的履约优秀(或好评或满意或最高档次)评价材料。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通过综合对比中标供应商南京成业家园物业有限公司近三年的相关中标记录,其符合评分要求的业绩数量不足以得满分9分,只有一个业绩满足要求可得3分,至少要扣6分,而其综合评分总分为95.1分,扣分4.9分,质疑其总得分情况。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人本次投诉。
南京市财政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