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G2025-0178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第一医院本部、南院电梯更换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民尚机电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9号
被投诉人:南京市第一医院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长乐路68号
相关当事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2.2检测报告”的评审细则要求:1. 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所投产品检测报告”,不认可CNAS认证,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CMA和CNAS是中国检验检测领域的两种重要认证体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明确,检验检测机构的认定无需重复认定和评审,招标文件只要求CMA认证,不认可CNAS认证,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2. 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报告签发日期为准)以来”的检测报告,限制了部分企业参与竞争。CMA认证没有有效使用期限限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印发后,很多企业不再重复办理相关检测,上述报告签发时间要求限制部分企业参与竞争。3. 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如下:“(1)电梯层门锁装置通过耐久性试验,动作寿命达到850万次及以上;(2)电梯曳引机实测温升,曳引机实测温升≤50K;(3)电梯门机防护等级≥IP65;(4)电梯曳引机制动器制动力要求:轿厢内加载至215%的额定荷载,停靠在最底层平层位置至少保持60min,主机制动器各部件完好,制动器保持良好的静态制动性能;(5)所投产品的主机制动器无故障运行2000万次;(6)所投产品的电梯所用曳引机能效等级在1级及以上”。部分技术指标超出行业常规或实际需求,限制合理竞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第(一)、(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本次投诉。
南京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