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111-JZCG-G2025-0042
二、项目名称:浦口区百合路小学功能室、专用室等教学设备及器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淮安区奥立教学用品店(个体工商户)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工业园区施宝路1572号
被投诉人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行知路5号
被投诉人2: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幢五楼受理大厅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在评标标准中,认证证书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投诉事项2:主观分共计30分,在评分标准中占比过多,给予评委过多的赋分权利,可能导致评审结果的不公正,影响政府采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淮安奥立的投诉。
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