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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5-05-28

南京财哒电子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南京市第一中学江北新区分校胡桥路校区LED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及其所附材料,我局于2025124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我局依法于2025126日通过邮寄方式(EMS)向你单位发出了《政府采购补正通知书》,要求你单位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通知书载明的补正事项和期限进行补正。截止至补正期满,我局未收到你单位的补正材料。现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