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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5

一、项目编号:JSZC-320115-JZCG-G2024-0227

二、项目名称:江宁区法院“智慧法院”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东大金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

被投诉人1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市民中心A区三楼

被投诉人2: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58

相关供应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25号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认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分中心”)回复江苏东大金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金智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不成立的理由仅凭供应商提供的《说明函》,《说明函》中存在提供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载明的型号与供应商投标型号不完全一致的问题,同时交易分中心未在得到评审专家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判定东大金智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依法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应当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202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