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15-JZCG-G2024-0227
二、项目名称:江宁区法院“智慧法院”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明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1号北明软件大楼7、8层
被投诉人1: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市民中心A区三楼
被投诉人2: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58号
相关供应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25号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认为:1、中标供应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涉嫌以低价谋取中标;2、金桥公司针对技术参数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金桥公司提供非强制节能认证产品,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应当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