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STGK-G2024-0094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染色体核型扫描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汉捷医疗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新亭东路111号新亭兰苑01幢103室
被投诉人1: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高科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
被投诉人2: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南京市莫愁路天妃巷123号
相关供应商:合肥安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梅冲湖路与凤麟大道交叉口聚伟电力8#厂房第6层609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认为:1. 质疑事项1采购文件技术参数3.1.4自动上样及配平功能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且满足该参数的厂家不足3家;质疑事项2本次招标整体技术参数的指向性、限制性、排他性较为明显,不符合招标相应原则和法律法规,上述两个事项,采购人/代理公司就质疑事实未予正面回应。2. 采购人和代理公司关于质疑事项3的回复偷换概念,对标的物公示是违规的事实进行强行否认。质疑事项3为中标公告仅公示一个软件的型号不能体现出主要标的物详细的信息,并且软件在整个标的中价值占比最小,并非主要标的物。3. 采购人和代理公司关于质疑事项4和质疑事项5的答复“敷衍了事,强行狡辩,无视提供的法律法规要求”。质疑事项4为评标存在人为干预、明显有失公允,投诉人合法权益收到侵害。质疑事项5为本次招标文件编制没有考虑过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把控和把关,文件编制具有一定的倾向性。投诉人认为其“投标报价低”“产品更优(市场占有率更高,业内口碑更好)”,指称中标品牌“几乎没有销售记录、用户极少”“招标文件没有业绩要求,编制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人本次投诉。
南京市财政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