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G2024-0411
二、项目名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东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南路208号
被投诉人1:南京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尧新大道358号
被投诉人2: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
相关供应商:南京通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王家湾东方城68号
相关供应商:南京金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五、25.无效投标和废标25.1无效投标情形中:25.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25.2废标情形中:2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6.确定中标单位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中:26.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但在评标过程中未被评委会发现。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本次投诉,对其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南京市财政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