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SDLH-C2024-0025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金陵中学江心洲校区图书馆图书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昌清北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4020-30室(璜溪大道19号)
被投诉人1:南京市金陵中学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69号
被投诉人2: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11层
相关供应商: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路9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认为:1.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二、技术部分38分(一)流程管理方案(二)质量控制方案(三)售后服务方案(四)服务承诺,一是上述方案内容未量化细化评审因素;二是主观分值较高;三是在南京范围内提供自有门店图书现采,限定了特定的行业区域进行加分”。2.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三、商务部分32分履约能力中部分要求:“提供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社委托代理的相关证明、具有省市级及以上图书行业协会发行会员、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得五星级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 招标代理回复内容不符合94号令的相关规定,未按照法律法规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鉴于本次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对投诉人本次投诉请求不予支持。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如给投诉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可依法向责任人提起诉讼。
南京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