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G2024-0358
二、项目名称: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晓庄校区食堂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通宝凌酒店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星火社区一组
被投诉人1: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察哈尔路37号
被投诉人2: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认为:1. 招标文件第93-94页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5.2项履约能力2”的规定排斥大部分中小微企业,设置的证书评审与产品质量无关。2. 招标文件第90页提供样品违法、92页样品评审得分设置的分值与评审因素不对应;评分标准缺少量化。应该取消。3. 招标文件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业绩指向特定行业的业绩。4. 招标文件第91页评分标准“深化设计图纸”的评审与产品质量无关,缺少量化或量化不明,没有科学的设计评审分值。5. 招标文件第92-93页评分标准“供货安装及调试方案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方案”评审缺少量化。6. 招标文件第92页评分标准“产品技术参数”评审带▲项违法,通过带▲项控标。7. 本次采购需求铺张浪费,采购需求明显属于骗取大量国家财政资金,需求明显不合理,应该大量清减需求,重新制定需求清单。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责令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南京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