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投诉处理告知书
江宁财诉终〔2021〕01号
投诉人: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1号第五幢二楼
被投诉人: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3楼
投诉人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业务用房食堂智能设备”(项目编号:JSFH2108065ZC)提起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我局已于2021年9月15日受理。现因采购计划终止及投诉人书面撤诉,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我局终止本次投诉处理程序,特此书面告知。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