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浦财购决【2021】03号
投诉人: 南京夕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新开发区星火路九号南区606室
法定代表人:王聪
被投诉人1: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四号B座
被投诉人2: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四号B座
被投诉人3:天立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云飞东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丁旭东
投诉人南京夕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夕牛公司”)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组织的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PKZC-2021GK0026,以下简称该项目)投诉,本机关已于2021年6月23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夕牛公司投诉称:1、卢新青不具备信息化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为何多次安排到信息化项目充当评委?2、中标方天立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立泰”)提供的投标资料为造假。3、经对中标单位天立泰的核心产品供应商“北京和普威视科技限公司”调研,该公司可见光、多光谱产品两项产品性能参数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参数,所提供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
(二)投诉请求
1、请浦口区财政局对招标文件中的前置林火智能识别报警、多业务通信单元的实质性参数,进行市场调研和组织认证,提供市场上三家及以上能完全满足两款产品参数的公司名称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由经过官方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
2、请浦口区财政局,督促中标单位提供所投可见光设备(产品型号:和普威视HP-TTVC(HP-HDZ4186))、多光谱设备(产品型号:和普威视HP-TTVC)两项产品,由第三方官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标公司所提供的白皮书、彩页为其自我叙述,存在造假可能)。
3、请浦口区财政局,督促中标单位证明其具备浦口区管理局、老山原有平台对接的能力,包含进行现场对接测试。
4、请浦口区财政局调取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资料,请森林防火行业专家进行公开透明检测材料。
5、因森林防火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为2021年区重点项目,请浦口区财政局对中标单位所投产品参数和对接承诺材料是否属实,进行严格甄别,以避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不过关、系统无法对接等情况,导致项目建成效果无法满足使用情况需求,无法完成上级部门既定目标。
二、审查情况
2021年4月23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以下简称浦口分中心)发布该项目的采购信息。5月13日,对评分办法及技术参数进行更正公告,于2021年6月3日组织该项目评审。6月4日,夕牛公司向浦口分中心提出质疑,浦口分中心于6月11日就质疑事项作了答复。夕牛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1年6月23日投诉至本局。6月24日,本局向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农业农村局”)发送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答复通知书》和《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6月28日向天立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送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答复通知书》。6月29日,农业农村局向本局作出《关于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投诉函的回复》;7月2日天立泰向本局作出《关于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投诉函的答复及建议》。7月6日,本局到浦口分中心调取专家产生、专家评审报告及天立泰的投标文件等评标资料。7月13日,本局组织七位专家对投诉内容进行论证,形成专家审核意见。
(一)关于“卢新青不具备信息化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为何多次安排到信息化项目充当评委”的问题。
浦口分中心于2021年6月3日发布的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和提供的库内专家抽取情况表显示,评标委员会由2位采购人代表卢新青、胡志东和5位评审专家组成。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二)关于“中标方天立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立泰”)提供的投标资料为造假”的问题。
夕牛公司投诉称,该项目招标文件中产品参数满足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作废标处理;中标单位所投核心产品(可见光设备)实质性参数证明材料作假;中标单位承诺与原有平台对接,不能提供相应对接材料,不具备和原有平台对接能力(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参数)。
经查,浦口分中心出具的《该项目专家评审情况及说明》显示:“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投标截止时间后,共有10家供应商投标。经评审,有1家供应商没有通过审查,没有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名称及其原因:南京夕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通过审查。”其他9家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经查,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4条规定,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
经查,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4.3功能、性能、配置要求,82系统平台数据对接,其实质性要求为:参数承诺与浦口区应急管理局、老山原有平台对接(上传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经查,天立泰上传了相应资料。专家审核意见为:“投诉人认为中标方材料造假,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时均提交了诚信承诺书,评委认为其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可信的……”
(三)关于“经对中标单位天立泰的核心产品供应商‘北京和普威视科技限公司’调研,该公司可见光、多光谱产品两项产品性能参数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参数,所提供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的问题。
经查,天立泰所投产品是济南和普威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产品。专家审核意见为:“经专家组重新核对中标方彩页上的技术参数,主要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投标人已在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偏离表》中做出完全响应,投标人须确保未列出部分的产品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综上所述,夕牛公司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夕牛公司的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或南京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
二0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