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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抗旱水泵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1

项目概况

农业抗旱水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铺岗街381号德茂大厦607室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11日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QZ-20260821-01

1.2项目名称:农业抗旱水泵。

1.3预算金额:20万元

1.4最高限价:18.5万元

1.5采购需求:我街道有耕地面积8.3万亩,常年种植水稻近5万亩,目前水稻进入需水高峰期,当前高温少雨,为抢抓抗旱保苗夺取秋粮丰收,急需购买灌溉水泵100台,有效提高抗旱救灾应急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60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铺岗街381号德茂大厦607室或网上

3.3方式:1现场报名提供满足下列①或②材料

①材料要求: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乾正工程造价咨询(南京)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铺岗街381号德茂大厦607室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②材料要求: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乾正工程造价咨询(南京)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铺岗街381号德茂大厦607室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2网上报名:方式(1)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418530480@qq.com,纸质文件邮寄至乾正工程造价咨询(南京)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铺岗街381号德茂大厦607室,收件人:吴工,联系方式:19951784545)。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2026年9月11日14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铺岗街381号德茂大厦6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6.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7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

   址:南京市江宁区

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乾正工程造价咨询(南京)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江宁区铺岗街381号德茂大厦607室

联系方式:199517845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话:19951784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