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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医院供应室无菌物品转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8

南京市江宁医院(采购单位)委托,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南京市江宁医院供应室无菌物品转运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HZB-(26)JN016

2.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医院供应室无菌物品转运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33万元

4.最高限价:33万元

5.采购需求(简介):灭菌物品转运服务,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服务期: 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528日至20266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文靖路89号

3.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提供缴纳社保证明(近半年内其中任意一个月)、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文靖路89号)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或邮箱报名(联系招标代理)。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61814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文靖路89号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称:南京市江宁医院        

 址: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169号

联系人:吴先生

2.代理机构

 称: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文靖路89号

联系人:昌工

    联系电话:025-5228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