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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消防站接处警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

项目概况

铜山消防站接处警系统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57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20260165

项目名称:铜山消防站接处警系统采购

项目预算:人民币55.247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5.2475万元

采购需求:铜山消防站接处警系统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完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获取方式:

网址为:https://njsnzx.cn/#/detail?id=298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登录网址(免费注册)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获取事宜。获取者应充分考虑所需时间,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提交的获取信息。平台提交为一次性工作请确认信息后再提交,若有需要查询获取状态可用注册手机号登录网址:https://njsnzx.cn/查询。请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纸质招标(采购)文件: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与纸质盖章版招标(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7930

递交方式: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会议室现场纸质递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57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3、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盖章版PDF格式以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5、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5.1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5.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5.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5.4信用承诺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a、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b、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c、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禄口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大街38号

联系人:戴守成

电话:025-52775873

电子邮件:/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联系人:江跃

电话:025-84200819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