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浦滨路五里河桥段涉地铁十一号线改造工程地铁专项安全监测 JSZC-320100-BDZX-G2025-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11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BDZX-G2025-0002
项目名称:浦滨路五里河桥段涉地铁十一号线改造工程地铁专项安全监测
预算金额:2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4.987250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由于项目涉地铁11号线,根据南京地铁集团要求,项目在建设时需要对地铁十一号线进行安全监测。详见采购需求。
(二)招标内容
浦滨路五里河桥段涉地铁十一号线改造工程地铁保护监测,包括但不限于车站结构底部垂直位移、结构水平外移、结构垂直外移;隧道结构底部垂直位移、管片垂直位移、结构水平位移、直径收敛;地铁及施工现场巡察、三维普查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全过程(含前期准备阶段、现场施工阶段、及竣工后跟踪监测)。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1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及标前答疑
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2.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 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进行驱动、客户端下载,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4. 请潜在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中的开标时间安排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标,并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6.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镇南河路100号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3851465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标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5号君临国际广场B座1703室
联系人:吴娜
联系电话:173660139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娜
电话:1736601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