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湖熟街道安置房小区地下室实施绿色照明项目JYCCG-20250707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20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9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CCG-2025070701
项目名称:湖熟街道安置房小区地下室实施绿色照明项目
最高限价:39.7580万元
采购需求:湖熟街道安置房小区地下室实施绿色照明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90天内全部送货到位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从2025年7月7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200室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200室)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200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勘察现场和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有)发放投标人,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文件。
3.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花园塘21号
项目联系人:候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200室
联系方式:025-52165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工
电 话:025-52165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