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二季度-2026年一季度南京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JSZC-320100-NJXY-G2025-001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23 08:45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NJXY-G2025-0015
项目名称:2025年二季度-2026年一季度南京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预算金额:1320.000000万元(采购包1:220.000000万元;采购包2:200.000000万元;采购包3:175.000000万元;采购包4:150.000000万元;采购包5:130.000000万元;采购包6:110.000000万元;采购包7:95.000000万元;采购包8:85.000000万元;采购包9:80.000000万元;采购包10: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基准价格、最高限价表
采购需求:
为确保南京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承担2025年二季度-2026年一季度南京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任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本招标项目的最小招标单位为分包,按每个分包进行投标、评标。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做特别标注或说明即适用所有分包。
2.预算金额
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1320万元,共计分设10个分包,各分包预算金额请见招标文件中“项目分包明细与分包预算金额”。
3.项目分包明细与分包预算金额
分包号 |
各分包预估批次数(批次) |
各分包预算金额 (万元,均包含样品购置费) |
1 |
1880 |
220 |
2 |
1750 |
200 |
3 |
1555 |
175 |
4 |
1340 |
150 |
5 |
1210 |
130 |
6 |
1030 |
110 |
7 |
900 |
95 |
8 |
820 |
85 |
9 |
775 |
80 |
10 |
740 |
75 |
备注:(1)抽检监测任务包括生产环节抽检监测、流通环节抽检监测、食用农产品和网络抽检、应急抽检及专项抽检。
(2)上述分包明细中各分包的批次数是采购人根据工作计划初步测算的结果,实际履约时的批次数由采购人根据工作任务动态调整。
(3)在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原则和基准价格的前提下,实际履约过程中当每个分包实际结算支付的所有费用总金额达到该分包预算金额时,采购人不再安排抽检任务批次;在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原则和基准价格的前提下,实际履约过程中当每个分包采购人分配的抽检任务批次数已达该分包批次数,但实际结算支付的所有费用总金额尚未达到该分包预算金额时,采购人将继续安排抽检任务批次,抽检类型由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自主安排,直至实际结算支付的所有费用总金额达到该分包预算金额为止。
4.计价原则、报价规则和最高限价
(1)本次报价每个分包均以基准价格表中的所有产品和环节检测费用基准价格为基准价,以(1-优惠率)=100%为最高限价,供应商在每个分包的报价表中对所有产品和环节检测费用报一个统一的优惠率(以百分比表示,优惠率=(产品和环节的检测费用基准价-投标人相应产品和环节的检测费用实际报价)/产品和环节的检测费用基准价×100%,中标后按基准价格×(1-优惠率)计算按产品和环节检测费用的结算单价)。本项目以投标人各个分包报出的按产品和环节的检测费用统一的优惠率计算该分包价格分。
(2)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至多中一个分包。投标多个分包的投标人不同分包的投标报价应一致,否则为无效报价。
(3)实际执行检测任务时,每批检验检测费按照产品和环节基准价格×(1-承检机构中标优惠率)核算。
(4)基准价格、最高限价表
序号 |
产品和环节 |
基准价格 (元/批次,均包含样品购置费) |
最高限价(1-优惠率) |
1 |
食用农产品 |
1600 |
100% |
2 |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 |
5000 |
|
3 |
生产环节 |
1300 |
|
4 |
餐饮环节 |
1000 |
|
5 |
经营环节和网络抽检 |
1000 |
应急抽检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按采购人下达的具体抽检方案和计价原则确定。
5.评审顺序
评审时按照分包1、分包2、分包3……分包10的顺序依次评审,投标人投标多个分包的,一旦投标人确定为分包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拟中标人,仍可参加后续所投分包的评审,但即使该投标人在分包2评审时总分排名第一,亦不作为拟中标候选人推荐,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以此规则和顺序依次类推。
6.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 本采购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止。合同履行期限内如财政预算发生重大调整则双方可无责终止合同或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非独立法人独立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其独立参加投标并承诺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的授权书原件、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加盖CA电子公章)。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CA电子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所有分包
1.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 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应包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 正值CMA换证期间的,应提供: ①旧证复印件和技术机构向发证机关递交的换证申请相关页; ②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新证书和检测能力能在旧证有效期届满前下达并持续有效,保证资质能达到本次工作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23 08:45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CA电子公章,随 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二)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任何因未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该项目信息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
(三)本采购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四)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采购包10
单位名称: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158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5-84639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层505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25-52813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话:025-52813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