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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医院湖山路院区、滨江分院保安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项目概况

南京市江宁医院湖山路院区、滨江分院保安服务项目 JSZC-320115-JCEC-G2025-000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11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JCEC-G2025-0006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医院湖山路院区、滨江分院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30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市江宁医院湖山路院区、滨江分院保安服务,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方式: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1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发布公告。

6.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6.3 勘察现场:按招标文件要求。

6.4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根据宁财购通[2021]5号文规定,属于该文件列明的不适用信用承诺情形的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仍需提供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一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出发有效期内;

被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169号

联系人:杨青云

联系电话:18913946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8-11楼

联系人:陈康健

联系电话:13645177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康健

电话:13645177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