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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甘泉湖等34座水库(重点塘坝)除险加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3

 

项目概况

南京市江宁区甘泉湖等34座水库(重点塘坝)除险加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JSZC-320115-NJJN-G2024-00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5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NJJN-G2024-0018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甘泉湖等34座水库(重点塘坝)除险加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预算金额:319.480000万元(采购包1:103.180000万元;采购包2:91.600000万元;采购包3:124.7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87.703万元;采购包2:77.86万元;采购包3:99.76万元  

采购需求:

对本项目进行建设实施的项目和子项目的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各类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报表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整理档案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分为三个采购包,划分如下:

采购包1南京市江宁区吴墅等12座水库(重点塘坝)除险加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采购包2南京市江宁区孙家店等10座水库(重点塘坝)除险加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采购包3南京市江宁区甘泉湖等12座水库(重点塘坝)除险加固改造工程项目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3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无

采购包2

1.无

采购包3

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6.2勘察现场:无。

6.3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6.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原件扫描盖章件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5本项目评标顺序依次为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各供应商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采购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采购包,已经中标的供应商可以参加后续采购包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水务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89号

联系人:徐从浩

联系电话:025-522876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799号9栋

联系人:顾丽

联系电话:025-52167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丽

电话:025-5216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