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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超声乳化白内障仪、眼前节分析系统、ND:YAG激光治疗仪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8

 

项目概况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超声乳化白内障仪、眼前节分析系统、ND:YAG激光治疗仪 JSZC-320192-JSCG-G2024-003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2 08: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JSCG-G2024-0035 

项目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超声乳化白内障仪、眼前节分析系统、ND:YAG激光治疗仪 

预算金额:530.000000万元(采购包1:120.000000万元;采购包2:100.000000万元;采购包3:150.000000万元;采购包4:1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530万元(采购包1:人民币120万元、采购包2:人民币100万元、采购包3:人民币150万元、采购包4:人民币1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

采购包1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不接受进口

采购包2

超声乳化白内障仪

1

接受进口

采购包3

眼前节分析系统

1

接受进口

采购包4

ND:YAG激光治疗仪

1

接受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天内;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30天内;采购包3:合同签订后30天内;采购包4: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无

采购包2

1.无

采购包3

1.无

采购包4

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须提供(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所投设备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的须提供(提供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采购包2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须提供(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所投设备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的须提供(提供复印件);

3.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如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采购包3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须提供(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所投设备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的须提供(提供复印件);

3.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如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采购包4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须提供(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所投设备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的须提供(提供复印件);

3.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如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2 08: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注:下载打印日期从招标公告发布起至开标前。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格式四),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一正两副)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CTRL+鼠标左键)。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次招标执行政府采购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南浦路298号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025-56681092

采购包4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南浦路298号

联系人: 朱主任

联系电话:025-56681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

联系人:黄磊

联系电话:025-83711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磊

电话:025-8371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