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及栖霞法庭、迈皋桥法庭)食堂食材采购 JSZC-320113-JSZB-G2024-001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16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JSZB-G2024-0015
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及栖霞法庭、迈皋桥法庭)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474.000000万元(采购包1:142.000000万元;采购包2:33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投标下浮率≥0%
采购需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及栖霞法庭、迈皋桥法庭)主副食品采购,包括米面油、冷鲜肉、冻品、禽蛋、水产、干调、蔬菜、豆制品、牛奶类等。所有食材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方式:(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①登录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②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投标人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由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电子签章为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CA全省通用。 (3)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 (4)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下载,逾期可能会造成招标文件无法下载以及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情形,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16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截至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提交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5.供应商须使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并参加投标。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放置在投标文件中。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开标、评标以投标人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2份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需与投标时提供的电子文件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8.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更正公告。
9.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标包一:迈皋桥法庭142万元;标包二:院本部及栖霞法庭332万元。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本项目评审顺序为:①标包1、②标包2,在评审阶段按评审顺序,若供应商在依次评审的分包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则供应商可以继续参加后续分包的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后续分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99号
联系人:耿科长
联系电话:025-83529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联系人:王雅思、丁洁、宋扬
联系电话:15895877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雅思、丁洁、宋扬
电话:15895877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