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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门国控点站房迁移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0

 

项目概况

中华门国控点站房迁移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JSZC-320114-JSJT-G2024-002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1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4-JSJT-G2024-0021 

项目名称:中华门国控点站房迁移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70万元。注: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原站房及设备拆除、标准空气自动站站房采购及安装、移机附件采购、智能站房设备及所需智能化配套辅材采购及安装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在国家批复同意建设后,10日内完成站房安装及移机服务工作(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无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提供说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121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4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雨花台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普德村120号

联系人:唐主任

联系电话:025-528733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

联系人:冀晓月

联系电话:025-83203815-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冀晓月

电话:025-8320381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