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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城市体检评估报告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5

 

项目概况

2024年南京市城市体检评估报告项目 JSZC-320100-JSDY-G2024-005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6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SDY-G2024-0050 

项目名称:2024年南京市城市体检评估报告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体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科〔2023〕75号)文,从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4个维度构建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南京市2023年城市生命体征状况和建设发展质量,重点查找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编制2024年南京市城市体检评估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至所有合同内容履行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方式:网上获取,售价:人民币100元整(纸质版招标文件邮寄)。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dayou2015@vip.126.com),并注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寄地址,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把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通过后,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记录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付款账号(支付宝):jsdayou2015@vip.126.com,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会议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信用记录表装订在响应文件中,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单位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85号

联系人:季通

联系电话:83278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5-69576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话:025-69576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