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配送食材项目 JSZC-320117-ZYNJ-G2024-002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22号A座5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3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7-ZYNJ-G2024-0025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配送食材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折扣系数100%,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配送早点,含鸡蛋、包子、馒头、蔬菜、禽肉、水产、豆制品、粮油、水果、牛奶、调味品等食材,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品种,参照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价格,此价格包含买菜、分拣、粗加工、包装,运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22号A座5楼
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将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302048213@qq.com),并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22号A座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2、集中勘察或答疑:不组织集中勘察,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6.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4、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www.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5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6.6、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
联系人:周星星
联系电话:139129382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22号A座5楼
联系人:何小杰
联系电话:18136998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杰
电话:18136998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