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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9

项目概况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10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C-2025100853B2

项目名称: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费用标准参考苏高法[2020]38号文附件二中各项收费上限(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响应无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服务采购,拟选定3家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04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2024年度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4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符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提供验资报告及承诺函

1)依法登记的开办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事业单位,跨市或者跨省从事网拍辅助事务的,开办资金应分别达到400万元和600万元。

其他企业法人从事网拍辅助事务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600万元,且已出资到位的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跨市从事网拍辅助事务的,注册资本应在800万元以上;跨省从事网拍辅助事务的,注册资本应在1200万元以上,且已出资到位的注册资本均不低于30%;

2)具有与其开展网拍辅助事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

3)具有10名以上相对固定,能够承担法律、摄影、摄像、以及音像制作等事项的专业人员;

4)具有拍卖财产VR拍摄及制作能力;

5)具有随时提供引领现场看样及相关咨询服务能力;

6)具有完善内部治理及管理工作制度;

7)具有执行法院提出的、与承担网拍辅助事务相适应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5.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4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出资人、开办人或股东的社会机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02025年115,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或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须购买采购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售价:¥100,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资料提交成功后领取纸质版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汇款凭据的截图(付款码见附件)(转账时请务必备注公司名称)+853B2

获取采购文件电话:025-83603368        邮箱:jshc3333@163.com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11015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5年11101500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2.此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

七、对本次活动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

联系方式:025-58998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联系方式:025-83609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雪

电   话:025-83603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