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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南京世界田联室内锦标赛组委会综合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8

项目概况

2025南京世界田联室内锦标赛组委会综合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12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20240205

项目名称:2025南京世界田联室内锦标赛组委会综合法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2025南京世界田联室内锦标赛组委会综合法律服务,包含基础法律服务,即:合同审査、招标文件审查及与之相关的日常工作;延伸法律服务,即:2025南京世界田联室内锦标赛相关法律纠纷起诉及应诉(含出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1、基础法律服务:

(1)日常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世锦赛结束;

(2)按件处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世锦赛结束,费用结清。

2、延伸法律服务,即:2025南京世界田联室内锦标赛相关法律纠纷起诉及应诉(含出庭)处理终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三种材料的任意一种:①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评审前六个月内);②评审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③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具有涉外服务经验或者资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如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应同时提交总所授权文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和律师事务所分所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纸质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

方式一:欢迎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方式二:编辑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xiaogu0518@163.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邮件正文须包含申请人名称(全称)、被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汇款凭证(含订单号截图)。交纳费用后,代理机构将会提供采购文件。

纸质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的。

3.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4份(1份正本、3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 PDF 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 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体育局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145号

联系人:张云天

联系方式:025-84653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

联系方式:张工 025-84207240、025-83616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84207240、025-83616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