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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道路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证据司法鉴定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浦口区道路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证据司法鉴定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 JSZC-320111-HCZB-C2024-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100号6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18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HCZB-C2024-0002 

项目名称:浦口区道路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证据司法鉴定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5万元/年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合同每年一签,通过采购人代表服务质量考核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必须包含以下项目类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三项齐全;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微量物证鉴定、文书鉴定五项中的任选两项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08 09:00 - 2024-04-12 14:00 ,每天上午09:00-11:59,下午14:00-17:00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100号6楼 

方式:现上/线下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18 14:00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100号6楼 

五、开启

时间:2024-04-18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100号第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19号

联系人:孙警官

联系电话:18061787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6号楼1518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851406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丽玲

电话:025-83323047/1385140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