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11-NJCY-C2024-0054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2024年度智能交通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京浦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91320111MA1NLQ0M5J |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滨大道88号3-1栋C1008 | 86(均分制) | 1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服务范围: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2024年度智能交通维保项目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壹年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萍、陶亮、韩建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项目的中标价为收费基数,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70%计算,以上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10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19号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18913878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3081A
联系人:陈阳阳
联系电话:15951623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阳阳
电话:1595162341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