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17-NJYX-C2024-0031
二、项目名称: 总质量18吨燃油机扫车2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龙锡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91320206MA1NG29G01 | 无锡市惠山区高力汽车博览城49-117 | 83.19(均分制) | 14884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总质量18吨燃油机扫车 品牌(如有):中联牌 规格型号:ZBH5180TXSDHE6型 数量:2辆 单价:7442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鼎、王利雅、吴君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70%收取,即:100万以下按中标金额的1.5%,100-500万元按照中标金额的0.8%,本次收取代理费13235.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东屏街道金湖路88号
联系人:夏勇
联系电话:13851696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号
联系人:王春燕
联系电话:025-56228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燕
电话:025-5622835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