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谷里中心小学屋面防水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700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3幢10楼A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7月3日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MTGC-C2023-0020
项目名称:谷里中心小学屋面防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513828.64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时,该供应商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采购需求:谷里中心小学屋面防水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12月-2023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未被列入红牌、黄牌警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视为列入,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依据《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
(宁建建监字[2023]91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
(7)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6月21日 至 2023年6月28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700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3幢10楼A室
方式:提供如下材料到代理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7月3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700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3幢10楼A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7月3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700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3幢10楼A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牛首大道68号
联系人: 程主任025-86123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美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700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3幢10楼A室
联系人: 李工 025-5228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