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中转站、清荷园中转站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1108会议室)或按要求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TD-2023-034C
项目名称:安民中转站、清荷园中转站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8246.44元
招标控制价:1158246.44元,超过该金额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清荷园垃圾中转站改造、基坑回填、硬化基础,新建围墙;安民中转站更换设备,维修间操作间拆除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工程地点:南京市建邺区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资金性质:区级财政资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报告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要求: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4)同时需提供项目经理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社保中心出具的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为退休返聘人员无需提供社保,但需提供退休返聘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本章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信用承诺书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线上或线下。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或将上述资料汇同付款截图(支付宝账号13770573847,备注单位简称+中转站施工)发送至邮箱:1443912426@qq.com,邮箱编辑内容需含单位名称、单位授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张工查收,联系方式15380406919。
文件费: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线下获取地点: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1108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1108会议室)会议室。
响应文件份数:每标段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一份(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提供投标报价软件版文件放在U盘中)。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1108会议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南京政府采购指定发布媒体)https://njgc.jfh.com/发布,敬请供应商关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
7.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
7.4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供应商须在实地勘察前与采购人提前联系,确定实地勘察的时间,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7.5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建邺城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86802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1108会议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5380406919
3.项目联系信息: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538040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