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采购信息/竞争性磋商公告>南京市浦口区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顾坝冲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顾坝冲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3

项目概况

 南京市浦口区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顾坝冲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云座中和1幢1107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JZFCG202310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顾坝冲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3万元

最高限价:11.23万元,超出限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南京市浦口区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顾坝冲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建设实施的项目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报表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管理服务期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决算审计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测、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3日至2023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云座中和1幢1107室。

方式:1)现场领取(请潜在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审核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129187073@q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须将购买磋商文件的付款记录截图发送至报名邮箱,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3)报名资料:介绍信(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文本制作费:1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云座中和1幢1107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云座中和1幢11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用体系: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2、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无。

3、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工程建设处

   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方式:025-58886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云座中和1幢1107

联系方式:177129157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艳

电   话:1771291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