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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2023年-2024年度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3

项目概况

南京晓庄学院2023-2024年度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1010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3 24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B066023H10793/1/2

1.2项目名称:南京晓庄学院2023-2024年度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

标段:方山校区零星维修:230万元/年(按实结算);

标段二:莫愁及行知园零星维修:120万元/年(按实结算)。

1.5最高限价:投标费率最高限价为100%,投标费率报价超过10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例如:供应商所报费率90%即最终工程结算价=经审计后的工程审定价*90%中标费率-需承担的审计服务费,以此类推。)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评标顺序依次为标段一、标段二,各供应商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已经中标的供应商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

1.6采购需求:主要包括校区内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修缮、改造、室内外水、电、气及综合管网的维修、绿化、道路的新建、维修、装修、改造等预算金额在10万元(不含10万)以内的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7行业划分:建筑业。

1.8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年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合同。

1.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委派本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以上证,且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29-20232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4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313172023320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101003室。

具体方式: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3)投标人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招标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投标人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非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3.3纸质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33241430(北京时间)

4.2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112号开标室

4.3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3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及电子版响应文件1(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20233241430(北京时间)

5.2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112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网站发布公告。

7.2本次招标请按“标段”购买采购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按“标段”开启、评标。

7.3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7.4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7.5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jfh.com/)或“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或“信用南京”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须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的要求去注册、申请、在线打印,打印时间为本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则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7.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称:南京晓庄学院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78151

  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左卢成 唐大维

电话:025-83314167  025-86639285

邮箱:zuolc@jcec.cn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101003

8.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卢成 唐大维

电话:025-83314167  025-86639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