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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2

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0824 14: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C20220812HW

项目名称: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60万元

采购需求:教学楼2台有机房乘客电梯, 两台电梯需依次更换,确保有1台电梯可以使用。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之后10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说明:以上证明材料在磋商前仅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代替(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详见宁财购通[2021]5号文附件。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须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1)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垂直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垂直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2.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南京网站(www.nj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https://njgc.jfh.co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7磋商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20815日至20220819日,上午09:0011: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副本)(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标书工本费:现金100/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0824 14:00:0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0824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会议室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磋商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开标时间:202282414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82414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点击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于820号上午930分,在学校光华路校区(光华路125号)组织现场勘查。参加人员需具备无异常的健康码、行程码(无中高风险旅居史)、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口罩、体温正常。校方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18061726818

7.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政策。

7.5有关本次响应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6公告媒体: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7.7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包括投标代表、评标专家和采购人代表),须7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请主动提供个人行程码(电信、移动、联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南京市光华路125

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18061726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项目联系人:陈华丽

电话:83650522-8003/13813835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