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部门单位,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和省内重点乡村振兴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苏财办购〔2024〕2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有关重点工作补充说明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食堂采购预留份额
1.“832平台”:各预算单位应于2024年2月20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login)填报2024年食堂采购预留份额,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年度食堂采购总额的10%,预留总额不低于2023年填报的计划数额,如按10%比例计算预留总额低于2023年计划数额的,原则上应相应提高比例。鼓励具备条件的预算单位适当超额采购。市财政局按季度统计各区、各部门通过“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情况,并进行提醒和通报。
2.“鲜丰汇平台”:各预算单位无须填报预留份额信息,但应继续按照江苏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帮促行动的通知》(苏财购〔2021〕77号)要求,通过“鲜丰汇平台”,按照不低于上年度采购总额3%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采购省内重点乡村振兴地区农副产品(省内重点乡村振兴地区:12个重点帮扶县、“六大片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有关县区)。
二、关于工会采购
1.鼓励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鲜丰汇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其中“832平台”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金额。
2.根据《关于江苏省工会持续开展消费帮扶、支持对口支援地区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工发〔2024〕2号)和《关于江苏省工会实施消费帮扶、支持对口支援地区两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工发〔2021〕15号),各预算单位基层工会可通过“鲜丰汇平台”、“悦购钟山”、“江苏工会APP”等消费帮扶平台采购我省、我市对口协作和支援地区产品(南京市对口协作地区:陕西省商洛市、青海省西宁市;南京市对口支援地区: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新疆伊犁州伊宁市、新疆伊犁州特克斯县、重庆市万州区;南京市对口合作地区:湖南省张家界市、辽宁省鞍山市)。
三、关于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大批量采购
1.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并明确实施要求的通知》(宁财购〔2023〕243号),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市、区分别为100万元、50万元),采购人应根据项目预算和采购需求,依法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开展分散采购。达到400万元的,应当公开招标,确需采用其他方式(包括单一来源)采购的,市、区采购人应按规定程序报市财政局审核。
2.预算单位内部基层工会使用工会经费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不受上述要求限制,按工会经费管理要求实施。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各区要高度重视采购国家脱贫地区和省内重点乡村振兴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加大支持乡村振兴政府采购力度。“832”、“鲜丰汇”等政策性电商平台应加强平台管理,优化产品准入、价格竞争机制,做好平台服务,各采购单位如发现平台价格显著高于市场价格、到货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及时向平台运营企业和同级财政部门反映。
联系人:
“832平台”客服电话 400-1188-832
“832平台”南京市服务专员 颜 洁 18911024047
“832平台”监督专员 侯鼎原 13810395365
江苏省“鲜丰汇平台” 张梦婷 18855522252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禹月颖 025-51808860
附件:《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和省内重点乡村振兴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苏财办购〔2024〕2号)
南京市财政局
2024年2月6日